公司顺利通过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重新认定

本报讯日前,浙江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揭晓,长城公司位列其中,顺利通过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重新认定,再次被授予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。这是我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又一成果,也是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、坚持走高新技术发展道路的充分肯定。

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。我公司于2009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期限均为3年。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,公司于2015年重新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工作,并顺利通过。

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,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。我司将充分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,坚持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,切实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,完善激励自主创新制度,促进我司自主创新产品应用,不断开拓市场。同时,加大高技术产业化投入,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,力争提升我司核心竞争力,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。